成都出台新规 更严苛的工作机制保证依“法”治市

12.10.2014  01:3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冉倩婷)10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委政法委召开的“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推进暨信访积案清理部署会”上获悉,成都市于近日下发了《成都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以规范入口、理顺程序、畅通出口为重点,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各责任主体的职能作用。“该做的做好,不该干预的不能干预,可以说这是成都市依法治市中一次‘深入骨髓’的改革。”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该“办法”的解释,其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各责任主体的职能作用,避免了相关单位责任主体界定不明、职责不清、权责不统一、配合协调不力等问题。比如,信访部门告知引导、受理转办的职责,政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的处理方式。政法委则行使宏观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根据《办法》,以前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将改变为:由政法机关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解疑释惑,保护合法信访,要“着力让当事人感到只要依法按程序诉求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

为了达到“着力让当事人感到只要依法按程序诉求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的目标,《办法》明确了“四个到位”,即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责任追究到位、结束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助到位——均指向了更为严苛的工作机制,对于执法人员的工作不力将严格追究责任。

根据《办法》,对不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不及时纠正错误裁判导致矛盾激化的,对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造成案件积压的,对因审查把关不严导致终结结论出现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落实终结后续工作造成极端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如果说以前是对抓错、判错等环节人员进行追究,现在的处罚则是面向了所有‘工作不力’的人员。”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然,按照制定的这一套系列规则,“缠访”、“闹访”也不再有用,表达诉求必须“依法”。“桥归桥、路归路,理清职责、各司其职,而该《办法》也是要引导相关部门修好自己的桥,老百姓走正确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