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规:农家乐纳入旅馆管理 入住要实名登记

01.11.2013  10:26

  青城后山的农家乐将纳入。

  成都大邑的杨先生已经经营了十多年的农家乐,由于土地性质等原因,他此前一直没有资质获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每次消防检查,杨先生都只能玩“躲猫猫。”如今,杨先生终于有机会丢掉“黑户”的身份,光明正大做生意了。

  从今日起,《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施。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度假村以及家庭式旅馆将被纳入旅馆行业管理。新《办法》还明确了获取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的条件,一些此前没有“资质”的小旅馆经检查合格后,可获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纳入旅馆业管理农家乐“转正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特种行业管理支队支队长姚虹说,新《办法》明确了“旅馆”的定义,即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农家乐、家庭旅馆、度假村这类新兴的旅游行业被纳入管理范围。

  之前按照公安部规定,农村土地受用地性质的限制,一些农家乐拿不到公安消防机关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最终成了“黑户”。

  今年10月实施的新《旅游法》率先放宽了这些限制。如今在新《办法》中规定,建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旅馆,建筑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客房数在20间以上50间以下或床位数在3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其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应当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而在这些规模以下的该类旅馆,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取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农家乐的消防安全至关重要,即使其他方面都达标,消防配备不力,都不能通过准入。”姚虹说。

  旅客入住要登记违反罚款5000

  遇到突发事件,如何保障住客安全?新《办法》规定,旅馆必须具备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才可申请另一个经营活动必备的证照——“特种行业许可证。

  “将应对突发事件纳入到对旅馆业的管理范畴中,这次是首次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姚虹说,除制订预案外,旅馆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等,“这些工作的落实情况如何,公安部门要出具旅馆治安意见书。

  旅馆还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实现信息化管理也是首次明确,游客入住必须实名登记。新《办法》规定,旅馆若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的,将被责令整改,对经营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记者走访了位于三圣花乡的几家较大的农家乐了解到,新《办法》对他们的影响较小。某农家乐负责人雷先生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农家乐配备的消防器械和消防通道。“2008年地震之后,我们这行都要求必须有应急预案了,所以这也不成问题。”雷先生说,此前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检查都比较严,所以新规对其影响不大。(记者李天宇、熊浩然、实习生杨雪、摄影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