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严打暴恐通告

26.05.2014  13:55
核心提示: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

新疆发布严打暴恐通告:30天内自首减轻处罚

开展以新疆为主战场,为期1年严打暴恐行动

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要求有4类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30天内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者,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通告明令,有组织、领导参加、实施或者煽动实施暴恐活动的,非法制造、贩卖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的等4类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可争取宽大处理。凡在通告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经中央批准、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其他省区市积极配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综合 新华社 央视

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