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党委原常委王世江被双开 政经交织腐败

21.07.2017  12:12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原常委王世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世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车、酒店客房供其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亲属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收受礼金,拥有多个非上市公司股份,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王世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严重蜕变、经济上特别贪婪,是典型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腐败分子,严重破坏了自治区水利系统的政治生态。其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世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世江简历

  王世江,男,汉族,安徽芜湖人,1955年7月出生,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3月—1972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团结公社知青;

  1972年8月—1974年3月,成都气象学院探空专业学习;

  1974年3月—1978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北塔山气象站技术员;

  1978年10月—1982年8月,新疆八一农学院水利系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学习;

  1982年8月—1985年3月,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5年3月—1991年4月,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副书记兼团委书记(其间:1985年9月—1988年7月中央党校三年制培训班学习);

  1991年4月—1992年9月,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2年9月—1994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劳动人事处处长;

  1994年5月—1996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委副书记;

  1996年6月—1996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1996年8月—2000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临时党委书记、局长;

  2000年4月—2000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兼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临时党委书记、局长;

  2000年6月—2008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其间:2000年9月—2001年1月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2008年2月—2013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其间:2003年3月—2008年3月河海大学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13年2月—2015年1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5年1月—2016年6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

  和田地委原委员、和田县委原书记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和田地委原委员、和田县委原书记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派”、做“两面人”,转移、隐匿违纪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犯罪。

  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大肆贪腐,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简历

  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男 ,维吾尔族,1961年5月出生,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新疆和田人。

  1983年9月至1984年6月,和田地区一中教师;

  1984年6月至1986年5月,和田地区一中团委副书记;

  1986年5月至1994年4月,和田地区一中团委书记;

  1994年4月至1999年5月,和田地区团委书记(其间:1994年9月至1994年11月在中央团校学习);

  1999年5月至2001年8月,皮山县委副书记(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新疆班学习);

  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墨玉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2年12月至2006年2月,墨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2月至2006年3月,和田市委副书记;

  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和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6月至2008年9月,和田地委委员;

  2008年9月至2012年3月,和田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

  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和田地委委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和田地委委员、和田县委书记(2016年1月辞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学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学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学斌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打探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操办女儿婚礼敛财;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消费卡,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和宴请;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王学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利用职权借机敛财,大搞利益输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学斌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学斌简历

  王学斌,男,汉族,山西交城人,1957年7月出生,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金融专业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74.09-1976.10,下农村再教育;

  1976.10-1981.10,克拉玛依采油三厂团委干事;

  1981.10-1983.01,军区八一印刷厂工作;

  1983.01-1994.03,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4.03-1997.08,自治区国资局评估管理中心主任;

  1997.08-1999.09,自治区国资局企业处处长;

  1999.09-2002.05,自治区财政厅担保公司总经理;

  2002.05-2004.10,自治区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4.10-2005.02,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处长;

  2005.02-2006.05,自治区投资公司主持工作、党总支书记(国资委原职不变);

  2006.05-2012.06,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治区二类企业正职);

  2012.06-2014.11,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治区一类企业正职);

  2014.11-2016.02,自治区国资委第一监事会主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