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7月实施 非强制使用

05.06.2015  14:08

    新华网四川频道6月5日电(杨迪、刘莹莎)记者4日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新版《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与2006年老版相比,新版示范文本倡导公平合理地分配权力义务,对消费者起到提示作用,并促进经营者自律。

    记者在4日举行的新版示范文本解读会上了解到,新版示范文本设计形成独立章节,更便于查阅。

    内容上,新版示范文本吸收了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后出现的新形态、新问题,以及《物权法》、相关房地产法规规章颁布或修订后的新要求,对老版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了调整、补充。

    例如,买房时常常会出现并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却不能办下购房贷款时,卖房人要求购房者继续付清全款,而购房者无力承担引发的纠纷,新版示范文本中对这种情况明确,当事人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及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分别如何处理,公平设定了双方的权利,有效避免相关纠纷产生。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非强制性使用,但消费者有权对开发商提出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四川省住建厅及四川省工商局官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