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政:企业信用不好 投资高速公路将遇"红灯"

29.11.2017  00:17

  本报记者 王眉灵 魏冯

  近日,《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拟对在川高速公路投资人实行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等级最低的,不得参与我省高速公路投资活动,企业信用记录、投融资支持、行业评先争优等也将因“严重失信”受到影响。

  这是国内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首个针对投资人信用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早在年初,省交通运输厅就开始着手谋划,拟采取有效方式,提高在川高速公路投资人的诚信水平和履约能力。如今,“靴子”终于落地。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招商制度体系、推动高速公路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1为何管

  限制“伪投资人” 约束不履约投资行为

  为什么要对投资人实行信用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直言不讳:“主要是为了限制‘伪投资人’。

  四川高速公路开放程度高。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已达9900多公里,其中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引进国有和民营投资企业33家,为全国前列。高速公路项目引进社会资本,好处是降低了政府金融风险,但同时也引来了部分不诚信的投资人,导致拖长项目周期、恶意中标等现象。

  比如恶意中标。我省一个穿秦巴贫困地区的高速公路项目,前后经过了三次招标,连续两次都因中标者不履约不得不重新招标。还有转让股权。A企业中标某个政府项目,中途却将项目私下转卖给B企业;这时,A企业一旦人去楼空,政府无法用与A企业拟定的协议去要求B企业履行;而一旦项目在B企业手中烂尾,或者B企业再度转卖给C企业,就会面临找不到责任主体的问题。“这不仅对当地经济环境造成不可控的影响,甚至也会导致政府出现诚信危机。

  这样的情况并非四川独有。在百度输入“高速公路 重新招商”,有28.9万个条目,涉及全国多个省份,时间跨度超过10年。

  然而,对不诚信的投资人和投资行为,目前国内并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能否从信用管理方面着手?今年2月开始,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了这项工作,并征求了厅内相关单位、在川高速公路投资人、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及金融机构共计78家单位或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办法》。

  2怎么管

  三种方式五个等级覆盖投资人及建设运营全过程

  新出炉的高速公路版的征信系统,如何用评价等级对投资人进行管理?根据《办法》,对高速公路投资人有三种评价方式和五个评价等级。

  信用评价分为初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动态信用评价。其中,初次信用评价是对第一次进入我省高速公路投资市场的投资人进行的即时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是综合各自然年内投资人在各投资项目的信用情况,对投资人进行的定期信用评价;动态信用评价是对信用情况发生变化的投资人进行的实时信用评价。

  初次信用评价采取直接审定法,将综合征信机构、银行等提交的“不良信用记录”进行评定。年度信用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市州初评、省级部门终审。值得注意的是,若投资人全年有二个及以上的项目,年度信用评价取单项目评价总计得分的平均值;联合体投资者,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采用联合体中标项目的评价结果。动态信用评价采用负面清单评价法,若出现“重大债务违约”“工期严重滞后”和“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等负面清单上的情况,将直接调整投资人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分为信用好、信用较好、信用一般、信用较差、信用差五个级别,分别用AA、A、B、C、D表示。

  信用奖惩分明。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资人,在信用评价期内,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按全额的60%提交,在拓宽融资渠道、各类优惠政策中会受到“优待”。而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资人,不得参与我省高速公路投资活动,在行业内被通报批评,其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也将提交给征信、金融机构。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实现了三个全覆盖。一是评价对象,经营性高速公路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投资人都将接受评价,对社会投资人和体制内的投资人一视同仁;二是评价范围,对已经入川投资和想来四川投资的投资人,都要做评价;三是评价内容,覆盖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全过程。

  3怎么看

  仅约束不诚信投资人诚信企业不受影响

  《办法》出台后,各地交通部门纷纷叫好:“可以少做无用功了。”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高速公路招标项目,往往要投入几个月的时间,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项目挂网、项目注册;一旦企业中标后临时“跑路”,时间全部白费。如果企业中标的高速公路项目涉及贫困地区,更是会影响当地脱贫的整体进程。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事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企业不能单纯追求效益,而忽略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有在川高速公路投资人表示,当初项目招投标时并没有信用管理一说,现在“半路出来这个管理规定,是否不太妥当”。对此,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说,信用管理针对的只是不诚信的投资人和投资行为,若投资者按照签订合同履行到位,是不会有负面影响的。在制定《办法》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参考了大量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条文,并请律师对方案“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据了解,初次信用评价设定的原则是“假设所有企业都是诚信企业”。在《办法》发布前已投资我省高速公路的投资人,只要以前无严重失信行为,均给予A级初次信用等级。

  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评价实行联网共享,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在业内相关人士看来,在“诚信社会”建设愈加重要的当下,采取信用管理可进一步规范社会投资行为,也是政府部门从“重建轻管”到加强管理的有效尝试。

  对高速公路投资人实行信用管理,将于明年全面铺开。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评价中最为复杂的“年度信用评价”,将交由第三方权威机构来做。

  原标题:信用不好 投资高速公路将遇“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