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新规律新特点新途径

09.11.2015  18:20
  我省召开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   11月6日下午,我省召开会议并举行分组讨论,进一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共同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途径,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使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对应、督促检查与专项调研相配合、重大事项决定与扩大群众参与相促进、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切实增强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依法治省。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商、审议机制,建立健全市(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加强省和市(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制定和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及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探索创新刚性监督形式,推进专题询问的常态化,完善工作评议制度,必要时依法提出质询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逐步深化人大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认真负责地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要严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关,加强任后监督,认真组织代表评议,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用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参与决策、模范带动的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要加强人大特别是县乡人大自身建设,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组织建设,规范人大机构设置,为人大工作依法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