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施行首月效果良好

13.10.2015  19:02

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监测数据显示,9月全国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违法广告总条数比4月减少18200条,下降87.9%;9月违法广告总条次比4月减少49854条次,下降85.9%,时长违法率下降90.1%。与8月相比,条数违法率环比下降60.85%,条次违法率环比下降43.33%,时长违法率环比下降51.46%。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广告法》公布,自9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告法》自1995年施行后20年来的首次修订,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业界强烈反响——其修改幅度之大、规定之细致严厉,被众多媒体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

新法公布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宣传力度,《广告法》不仅受到广告主和媒体的高度重视,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普法效果良好。新法施行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查处违反《广告法》的案件,有效地净化了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