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骨干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让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主要精神,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业务骨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全天,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武兴四路16号安全科技大厦,交通路线示意图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立法精神与制度创新;新《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理解与应用;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四、参训人员
(一)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各1人;
(二)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1人。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按要求参训。
(二)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统一汇总填写参训人员回执表(附件1),并于11月12日(星期三)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三)本次培训资料费及食宿费由省安全监管局承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吴霄
电话:028-61510453(兼传真) 手机:13982111260
2.省局政策法规处 余娟
电话:028-61503064 手机:18628052123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 参训人员回执表.doc
附件: 交通路线示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