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骨干培训的通知

10.11.2014  20:34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让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主要精神,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业务骨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全天,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武兴四路16号安全科技大厦,交通路线示意图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立法精神与制度创新;新《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理解与应用;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四、参训人员

(一)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各1人;

(二)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1人。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按要求参训。

(二)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统一汇总填写参训人员回执表(附件1),并于11月12日(星期三)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三)本次培训资料费及食宿费由省安全监管局承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吴霄

电话:028-61510453(兼传真) 手机:139821112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2.省局政策法规处  余娟

电话:028-61503064      手机:18628052123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 参训人员回执表.doc

附件: 交通路线示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