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乡]城市与自然的“不自然”关系
让城市回到自然中去,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人的城镇化,确立城市边界,守住生态红线。这三招下去,会有明显效果
把自然请回城市、把城市放进自然,在政策制定、学术研究的角度,应该怎么做?本刊记者专访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陈涛、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周波,就城市与自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城市本从自然“长”
《新城乡》:很多城里人有这样的感受:城市河流消失了,城市街心花园不见了,街旁绿树为建筑或道路让路……渐渐地,城市变得“不自然”起来,对这种“不自然”你们怎么看?
陈涛:河流的消失、绿地的减少,是我们所说的城市病的一种表现。导致城市的“不自然”主要还是理念上有偏差,存在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张、忽视自然生态和人居环境的误区。在这种模式下,部分城市往往采取挤占生态空间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拓展城市空间;在内部,又不重视生态绿地系统的组织,没有把城市内部的山体、河流组织到绿地系统中并进行严格的保护,侵占本已不多的绿地,或绿地为项目建设让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此种种,导致了城市生态空间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的结果,不能满足居民休闲娱乐、亲近自然的需求。
周波:城市本来就是从自然里面“长”出来的。城市是根据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发展起来的,自然是城市发展的原生动力,而社会条件只是城市发展的后续动力。当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工业化以后,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带来很多不利自然的问题,城市就变得“不自然”起来。
《新城乡》:从长期关注和研究角度审视,如何看待城市与自然的关系?
陈涛:城市应当融入自然、成为自然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整体上说,城市建设应当顺应自然,不应与自然相对立。按照我国“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包括营造城市在内的所有人类活动,都应当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环境相融洽,不能够以破坏自然生态大格局为代价建设城市。这一点,在中国古代的风水理论上有充分的反映。四川的阆中古城,就是基于风水理论而选址、建设,并与自然取得和谐关系的一个典型。在中国,这样的例子很多。另外,从人的天性上看,人是自然的产物,有亲近自然、向往自然的天然需求。现代城市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尽可能地保护山川河流,并把这些自然要素组织到城市中来,形成与自然相互交融的城市形态,这是城市建设“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途径。
周波:城市发展一方面依赖于自然,另一方面还要受自然的制约。以前,成都市规划局就在研究成都市到底发展到多大才算是合理的规模,但到最后还是没有定论。如今,我们真的要来面对这个问题了。四川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建立一批区域中心城市是有远见的发展战略,不能再像以前“众星捧月”般的只有成都一个特大城市,不然,成都就要挤爆了。
把自然请回城市
《新城乡》:国内外有无一些值得关注的“亲自然”城市?
陈涛:2013年排名前十的中国宜居城市分别是威海、珠海、金华、惠州、台中、信阳、南宁、衢州、曲靖和香港,这些城市在处理城市与自然关系上有一些共同点,一是高度重视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把保护生态放到实施民生工程或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如河南信阳,在保护南湾湖问题上,提出了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和保障民生的战略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要求;二是合理控制城市规模、调整优化城市形态。如山东威海,不仅确立了“人居精品海湾城市”定位,而且提出了重视海滨生态及自然生态保护的具体目标,并采用编制“非建设用地规划”的方法对城市发展规模进行控制,明确了调整完善现有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的方法和步骤;三是大力开展绿色工程建设行动。如云南曲靖,在文明城、安全城、生态城“三城”联创过程中,建设了一批森林公园及城市公园,形成了林园相映、林水相依、林路相联的生态绿地系统。
周波:生态环境比较好的分两种类型的城市,一类是高度发达的沿海城市,如上海、广州、深圳。由于这类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很高,已经提前意识到了生态问题,产业转型十分明显。另一类是现代工业不那么发达的城市,如桂林、三亚、大理,由于不依赖工业化,而是着力在保护生态、发展旅游业上,所以生态环境就会持续得很好。
《新城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尊重自然环境的要求成为热议话题。要把自然请回城市,我们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关键点是什么?
陈涛:关键还是理念转变。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应当从城市规划入手,生态优先,使城市规划从扩张性的规划逐步变成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几个重点必须抓落实——划定生态红线。重要的生态区,要明确管控措施、严格实施保护,确保城市发展不以破坏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为代价;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设定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的上限,防止城市的无限扩展或无序蔓延;优化城市布局结构。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原则取舍和布置建设用地,形成组团式、生态化的城镇形态,使城市融入大自然之中;构建生态绿地系统。要把山水、森林等自然生态要素引入城镇、作为城镇功能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来安排,防止城市变成缺乏生态和休闲空间的“水泥森林”。
周波:确立城市的发展边界,是城市规划重要一环。城市制定新的规划,必须探讨一个问题:城市要发展到多大是合适的?然后就要画一个底线。没有这个底线,就会得大城市病,会挤占其它城市的发展条件。同时,守住生态红线,要让这条线具有法律的效力,成为“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碰。保护自然是城镇化前提
《新城乡》:怎么看城市自然的回归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我们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生态化城镇化发展之路?
陈涛:自然的回归是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一个缺乏生态和休闲空间的城市,其内部劳动生产率必然逐渐降低,其外部形象必然不佳,其软实力与综合竞争力必然大打折扣,从而使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单个的城市建设如此,区域的城镇化发展也是如此。如果我们片面追求城镇化率的提高,忽视区域自然生态的保护,那么我们的城镇化也是不可持续的城镇化。要走出一条生态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目前比较成熟的方法主要有二个:一个是按照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推动城镇化。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在适合城镇化的地区进行建设,对区域中的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进行保护。按照这个办法,禁止开发区内的城镇的规模将受到严格控制,限制开发区的城镇只能优化发展,而适宜开发区的城镇则要加快发展、做强做大。如此,城镇化就可以在不破坏区域自然生态大格局的前提下进行;第二个是开展县(市)域全域规划。以县(市)域为单位,对全域空间进行梳理和安排,使需要保护的、适合建设和生产的各种空间各尽其用、各得其所。这个办法实际是前一个办法在空间上的细化和落实,可以使区域城镇化在自然生态得到保护的状态下推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周波:要保护城市自然环境,说到底是土地问题。以前的GDP考核是从土地当中来的,这导致了很多地方卖土地。2014年四川新型城镇化强调“从量的扩张转变到质的提升”,如何实现?打个比方,企业老板想要买土地建设工业园区,就要通过“单位土地面积的效益”来进行考核。3年以后,如果完不成考核,政府就要把土地收回来。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目前有一些变化。四川甘孜州、阿坝州今年就不再考核他们的GDP了,这是出于四川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考虑。让城市回到自然中去。总体上讲,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人的城镇化、确立城市边界、守住生态红线。这三招下去,肯定会有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