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在哪

20.01.2014  21:20

      读者何继明: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目标正确、方向对头,走出一条新路,将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而且世界经济和生态环境也将从中受益。”请问,这样的城镇化新路具体“”在哪里?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教授张占斌: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需要我们积极大胆地探索,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我理解,新型城镇化道路主要应表现为“六新”,即新核心、新理念、新动力、新方式、新格局、新重点。

  新核心:以人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过去的城镇化对人重视不够,造成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分离,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结果,城镇规模越来越大,进城人员越来越多,但真正享受到城镇发展成果的人增加不多。目前仍有2亿多进城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待遇。新型城镇化要从根本上改变以往见物不见人的弊端,以人为核心展开。首先,降低城镇准入门槛,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份和待遇问题,使具备条件者成为市民。其次,通过城镇化减少农民,为留在农村的农民致富创造条件,同时以城镇化成果反哺农村,改善农民生活。第三,协调好新进城人员和城镇原有居民的利益关系,通过发展实现共赢。

  新理念:更加注重包容性发展,使所有人群共享发展成果

  通过包容性发展,为农村和城镇居民提供均等的机会和服务,使城镇化成果惠及所有人群,特别是困难群体。首先,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其次,改革户籍与福利合一的社会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城镇财政支出和公共产品供给对所有居民无差别、全覆盖。第三,提高城镇的承载能力,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生活环境。第四,坚持提升城镇现代文明与保护乡村传统文明并重,积极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城镇。

  新动力:“四化”同步发展,形成产业支撑、体现就业优先

  着力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伴而行、相互促进,具有很强的同步性,超前或滞后都不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城镇化能够为信息化提供需求和发展空间,信息化能够提升、优化城镇功能和产业结构;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的基础,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新型城镇化须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特别应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通过城镇化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新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首先,从顶层设计开始就要考虑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无论城镇化的总体规划,还是大中小城市(镇)以及产业发展、能源结构等的规划布局,都应贯穿生态文明理念。其次,在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中贯穿生态文明理念,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界的干扰和损害。着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把城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宜人、公共服务健全、文化氛围浓厚、社会和谐稳定、生活方便舒适的宜居城镇。第三,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从根本上改变许多城镇面临的土地、空间、能源、水资源、环境严重透支局面,使城镇建设和发展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

  新格局: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形成全国城镇发展新格局

  从目前的情况看,部分地区的开发强度比较大,生产、生活用地的失衡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导,科学进行城镇布局,有利于合理调整优化城镇格局,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一是在空间布局上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突出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三是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重点: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和创新,释放改革红利

  城镇化不仅仅是一个城镇建设开发过程,而且是一个涉及众多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推进城镇化更多地把重点放在城镇硬件建设上,有的甚至见物不见人,积累了许多问题。推进新型城镇化,应更加重视制度、体制等软件建设和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改革推动力,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和大力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区划等方面的改革,加快消除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消息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