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型城镇化建设 明年有六大任务

25.12.2013  15:38

  ■除成都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逐步实现户籍人口管理向常住人口管理转变

■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0万套,将2014年竣工公共租赁住房的30%定向提供给农民工 ■加快推进全域规划,实施以县(市)为单位的全域规划,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推进行政区划和社区管理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办事处   12月22日,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六大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是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除成都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自愿落户的农民工顺利落户;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户籍人口管理向常住人口管理转变。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0万套,启动旧城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40万户;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2014年竣工公共租赁住房的30%定向提供给农民工;实施新村建设、灾后重建等农房建设50万户。   坚持以城带乡,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   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逐步破除行政壁垒,建立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城市群交通一体化规划建设,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小城镇,启动第二批“百镇建设试点行动”。   坚持产城互动,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   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载能力,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就业和生活环境。   坚持公平共享,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全域规划,实施以县(市)为单位的全域规划,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农村居民享受良好的公共服务。   坚持生态文明,提升城镇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   推进绿色城市建设,严格实施城镇蓝线绿线管制制度,保护好城镇发展所依托的自然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力争建成省级信息平台和市(州)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建成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庄。   坚持改革创新,破除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组建省级新型城镇化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参与城镇化建设;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充分挖潜、节约集约的原则;推进行政区划和社区管理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据《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