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加减法
省政协委员专题协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本报记者 钟振宇
城市发展不能摊大饼、产业支撑要做大做强、小城镇建设速度要再加快……面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规模投入多和少、发展速度快与慢等问题,省政协委员们有哪些建议?
在12月24日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第八次常委会上,委员们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专题协商。他们在大会发言中指出,新型城镇化绝不是简单的“加减法”。只有尊重实际和规律,贯穿“以人为本”理念,才能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跃,防治人满为患的“大城市病”和人气萧条的“小城市病”,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大城市逐步“消肿”小城镇杜绝“千城一面” 今年10月,国务院发文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我省有成都一座特大城市,绵阳、南充、攀枝花、自贡等有望达到大城市标准。这一信息引起与会委员对城市规模的热议。
侯水平委员说,大城市的人口超过合理规模,将使城市过于“肿大”。目前成都市人口超载将近10%,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导致严重的交通拥堵,影响了市民的宜居指数提高。
如何为大城市“消肿”?社科界别建议,单个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应控制在50-100平方公里,城市间的最小间距不宜少于20公里,以保证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与建成区的面积比例达到4∶1,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
在大城市做“减法”的同时,委员们纷纷指出,小城镇发展要做“加法”,但绝不是简单的加法。喻双委员说,小城镇建设不能简单效仿和盲目照搬,要避免出现“万镇雷同”的传统格局。
杨明洪委员建议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要结合自然环境和建设条件,彰显城镇民族特色,实现从“千城一面”向更加注重传承民族文化、凸显特色转变。做大产业支撑减少土地占用和浪费
做强产业、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委员们认为,要以强化城镇产业支撑为重点,为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就业空间。
刘凤成委员说,能否最终实现产城一体、产城相融,不在于体量,关键在于特色。各大城镇都应立足自身实际,把历史传统、区位地利、资源优势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发展特色镇域经济,逐步形成一镇一业、一镇多业的发展格局。“规模庞大的城镇化既是空前的发展机遇,也是对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挑战。”省政协农业委指出,我省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和重要产粮基地,既要注重集约土地资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条件,又要注重保护耕地资源为发展现代化农业夯实基础。
傅志康委员建议,城镇建设要尽量少占基本农田,大中城市要带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要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引导城镇企业地上地下立体发展,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设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简政放权”推动重点镇向城市转型发展
“简政放权”这篇老文章如何破题?刘毅委员认为,当前尤其要推动“乡财县管”制度改革,建立县乡一级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制度,激活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活力。
在管理权力“加减法”过程中,刘凤成委员建议改革建设管理体制,将村镇建设审批权和管理权下放给小城镇,成立和恢复村镇建设管理所,要保证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革执法管理体制,在小城镇成立综合执法中队,履行城镇管理方面的执法权和处罚权。
省政协经济委指出,长期以来,我省市制的调整与改革明显滞后于城镇化发展进程,严重阻碍了城镇化持续健康推进。
戴宾委员说,近年来我省已有一批县城和小城镇具备设立城市的基本条件,如仁寿县文林镇、富顺县富世镇、射洪县太和镇。他建议积极开展镇改市的试点探索,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重点镇、中心镇开展镇改市改革试点,推动重点镇向城市转型发展,包括规模转型、功能转型、产业转型、形态转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转型、管理体制转型。
原标题: 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加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