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资管产品征税政策落地 需进一步出台细则指引

10.01.2018  21:00

      进入2018年,资管行业征收增值税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为规模已经超过百万亿元的资管行业设计一套统一的征税办法并非易事。此前,主管部门多次下发征税补充文件,力求政策平稳落地;行业内的各部门和机构也不断做出调整,以求契合征税具体要求。

  元旦前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部分资管产品在金融产品转让时的涉税问题。随后,为保证行业估值工作的顺利进行,基金业协会也下发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及释义。

  为积极应对征税,资管行业的不同纳税主体也进行了多项准备。国内某大型公募基金负责人说,从2017年三季度起,该公司就开始为产品征收增值税进行一系列前期准备,包括产品计税分析、内部宣讲培训、委托人沟通等。

  在临近税收政策正式实施的前两个月,该公募基金的准备工作聚焦在升级改造估值核算系统、梳理产品各项投资标的计税参数、测算计征增值税对产品投资回报的影响、发送书面投资人通知函件等具体操作性事项上。

  私募基金行业同样如此。由于征税将影响资管产品净值,部分私募基金在征税前夕已发布公告,积极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告知对缴纳增值税的具体安排,资管产品净值将会发生哪些变化。

  可以看出,各部门和机构的积极准备,已推动资管行业征收增值税迈出“第一步”。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资管征税覆盖范围较广,涉及多个金融子行业,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所面对的情况千差万别,所需调整不尽相同。

  有业内人士认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到的征税影响,可能会大于银行、信托、券商等其他资管产品。而从目前对征税的准备情况来看,由于征税环节尚存“模糊”地带,令私募证券基金的处境有些“尴尬”。

  记者了解到,公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但私募基金同类型买卖是否也被纳入免征范围,征税文件并未明确。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免收增值税,但私募基金是否算金融机构,也存争议。

  事实上,基金行业的积极应对,是整个资管行业应对增值税缴纳的缩影。资管产品投资过程中应缴税而未缴税的情况预计会大幅改观。但在新的征税办法下,资管机构存在较多需自行判断缴税与否的情况,需要后续进一步出台细则指引。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