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要年年都有新进展

17.12.2014  11:31

12月10日上午,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同志与农工委新农村处全体同志专题座谈新农村建设问题,强调省委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要反映农村实际,代表农民意愿,从整体上把握好“建、改、保”三者之间的关系,年年取得新进展。

李昌平在认真听取每个同志的发言后指出,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必须要准确把握农村情况,全面反映农民意愿,这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工作能不能有的放矢,能不能符合农民群众的所思所盼,能不能把工作做到农民群众的心坎上。他强调,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一定要知民情、接地气,只有从农村实际出发,才能代表农民意愿,反映农民心声。知民情方能顺民心,接地气方能有底气,我们的决策部署才会受到农民欢迎,得到农民支持,才能两厢情愿、事半功倍;否则,就只是一厢情愿、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愈走愈远。他希望大家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搞好调查研究,善于学习思考,这样才能对农村情况和农民意愿了如指掌、烂熟于心,工作起来才会既有前瞻性、有预见性,又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李昌平强调,新村建设全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深对新农村建设本质和内涵的理解,把握好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工作,现阶段要靠发展现代农业、发挥好农业的多种功能。生产关系的调整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坚持产业先行和产村相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李昌平还和大家一起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读文明是中华文明的软实力,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新农村建设要“禁挖山、不填湖、慎砍树、少拆房”,要建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论述,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农村就是农村,要有农村特色。所以我们反复强调,新村是传统村庄的升级版,而不是现代城市的克隆版。坚决反对在农村搞钢筋混凝土崇拜,搞奇花异草和名贵树木崇拜,坚决反对赶农民上楼,决不能以新村建设为由消灭了农村,决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只要守住了田园风光、乡土气息、农村情趣,就是承担了农耕文明代际传递的历史责任。

李昌平强调,思考问题站位要高,要有全局思维和辩证思维。新村建设是载体,产业发展是支撑,改革创新是手段,农民增收是目的。现在,农村还有一些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解决他们有房可住和住得安全问题,是党和政府首要的一项任务。推行农村廉租房与扶贫开发和全面小康是紧密联系的,是一种制度创新。每个市(州)都要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要以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新村建设要突出“三大板块”,也是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的,同时也突出了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巴山新居具有地域特点,藏区新居和彝家新寨具有民族特色。新村建设都要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村情趣和田园风光。

李昌平要求,新农村建设每年都要有新进展。要从整体上把握好“建、改、保”,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应建必建、应改必改、应保必保。“建、改、保”都要有标准、有规划、有任务、有要求、有考核。保,就是保护,保护特色和风貌,应该在普查的基础上实行挂牌保护,要有保护措施,也要引入水、电、气、宽带等现代元素。改,就是改造,不能以穿靴戴帽代替旧房改造,必要的与环境相适应的风貌改造是可以的,但决不能一味搞涂脂抹粉和穿靴戴帽。建,就是新建,要按照产村相融的要求统一规划,要有前庭后院和“微田园”,在房前屋后种植瓜果蔬菜本身就是农村的一道景观,而且还能反映季节变化。前庭后院、炊烟缭绕、蛙鸣柳杨、鸟语花香,好一派田园风光,何乐而不为呢?就是要把农村建设成为台湾民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赤足走在田埂上》当中唱到的那样。“建、改、保”相结合,不是标准更低了,而是要求更高了。要防止地方松劲、部门松懈,不作为、慢作为,借“改、保”之名,不着力推动新村建设。

李昌平要求,在工作方法上,要注意抓点、解剖麻雀、动态跟踪。要引导地方把过去积淀的遗留问题解决好,要坚决避免再造成新的问题。农村为什么有那么多闲置房?一种情况是因为有些农民长期举家在外打工,为了赶上统规统建政策,先把房子建起来了,现在又派不上用场。针对这种情况,在规划时就应该给农户预留宅基地,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农民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建设。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民聚居点过度集中,离承包地太远,不利于劳作。当然也有的是因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原因造成的。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不熟悉农村情况,分析问题成因,就会束手无策。他最后强调,要把干部驻乡进村入户蹲点调研常态化,要对决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经常开展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