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最高可获5000万

01.12.2013  19:32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又启

  本次按项目类型分别由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州)政府组织实施

  省级主管部门负责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项目

  市(州)政府负责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本报讯(记者 梁现瑞 董世梅 王成栋) 日前,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省发展和改革委明确,今年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重点是新能源汽车、示范光伏电站、LED和攀西战略资源综合利用四大项目,其中,攀西战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首次被确定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与以往不同,今年的第二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按项目类型分别由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州)政府组织实施。

  此次申报,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项目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仍是资金支持的重点。其中,省级主管部门负责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市(州)政府负责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与首批一样,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仍以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3种方式进行支持,通过评审的省级重大项目将获得200万-5000万元不等的支持资金。

  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由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信委和省科技厅三个部门共同负责,其中,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