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现移民工作文物保护 亭子口地面文物搬迁保护通过验收

08.01.2014  12:24

(王月婷 赵蝶)  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在广元市召开了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淹没区“长阳寺”、“张王庙”搬迁复原保护项目验收会。四川省文物管理局验收专家组、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广元市文物局及相关部门经现场考察,听取了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专题汇报以及市、县文物部门的意见后认为:项目根据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程序实施,基本达到了配合基本建设文物抢救性原状搬迁保护的目的,搬迁措施规范,竣工资料完整,保留了文物本体珍贵历史信息,通过竣工验收。

 

  据悉,本搬迁保护项目充分尊重当地政府意见,选址上结合加强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合理利用原则,实现了移民工作中文物保护为当地群众提供精神家园寄托乡愁的殿堂。

  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嘉陵江干流中游上段,是四川省的重点民生项目。库区涉及广元市、剑阁县、苍溪县,淹没范围内涉及两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保护。

  “长阳寺”(原址位于原元坝区现昭化区虎跳镇)现存大殿为明代建筑,其它建筑为清代配修,建筑前殿及后殿为穿斗式硬山顶小青瓦土木结构,后殿两侧厢房为悬山式小青瓦木结构,呈三进四合院布局。1997年由广元市元坝区公布为第一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广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张王庙”(原址位于剑阁县临江镇张王乡)建于清嘉庆七年,坐北朝南,复合式四合院布局,建筑现存部分为木结构单檐悬山屋顶,抬梁式梁架,为剑阁县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6月,受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委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织了相关保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2处古建筑的搬迁保护工作。经过一年半的紧张的设计、评审、报批、施工等程序,在当地政府及文物部门的配合下于2013年12月圆满完成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