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集中整治干部收受红包 12月10日前须主动上交

02.12.2014  11:21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吴璟) 12月1日,记者从绵阳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该市将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对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须按规定于12月10日前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采取警示教育、公开承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对象范围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首先要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进行公开承诺。”据绵阳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

相反,如果发现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我们将重点查处。”该负责人表示,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