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整治保健品等违法广告 宣传“包治百病”要遭

06.01.2015  18:38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文明诚信健康的广告市场环境,经四川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严重扰乱广告市场秩序,严重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打击重点:宣传包治百病 用公众形象虚假宣传等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超出批准主治和保健的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虚假宣传的;增加或夸大产品功能、扩大适应症范围的虚假广告;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两品一械”广告的;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两品一械”广告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产品未经批准注册的广告;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以及治疗疑难杂症、辅助治疗睡眠、降“三高”、减肥等虚假广告;伪造广告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广告;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

对相关媒体和网站自查整改后,仍存在发布虚假违法“两品一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两品一械”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严厉追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的主体责任,并依法予以惩治。

三部门联合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专项整治中,工商、食药监、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加大广告市场巡查和监测力度,结合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的正式运行,建立健全广告监测、监管与案件查处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市场巡查、日常监测和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发现的严重虚假违法“两品一械”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督促和指导媒体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认真执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推动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核的广告不得发布;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采取责令整改一批、严厉查处一批、公告曝光一批、暂停发布一批等措施,强力遏制“两品一械”虚假违法广告的漫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两品一械”广告的大众传播媒介以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采取相应行政处理措施;广告主在省外的要及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