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09.04.2014  12:28

4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10日至8月3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联合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等7部门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她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破解监管难题,深入治理互联网重点领域的广告问题。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各有关部门将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整治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总局会议结束后,四川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指出,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开展好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找准我省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发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认识做好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认识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杨跃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始终抓住工作重点开展整治,从制度上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去年我省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基础上,围绕四个重点开展工作: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重点;把互联网广告发布环节作为重点,督促各互联网站认真执行2012年初国家12个部局办联合制定下发的《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继续把互联网主体资格不具备、网站经营者为非法网站投放广告以及链接虚假违法广告网站的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做到互联网站主体资格明确、链接目标地址清楚;继续把超出批准的功能范围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的药品、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广告,使用专家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的医药广告、非法处方药品广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广告等作为整治重点。

杨跃指出,各部门要密切协作,扎实推进,形成对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工商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调集系统内懂计算机技术的工作人员,加强网络广告日常监测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违法网络广告。同时,要综合运用立案处罚、曝光网络违法广告、关闭违法网站等手段,对虚假违法网络广告采取高压态势,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撰稿:冯莉枝  摄影:刘永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