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11.08.2017  18:52

  打好“预防针”。要求区县教体局局长和各中小学校校长切实履行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强化“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有偿补课“6条禁令”。通过完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和谈心谈话等机制,举办师德师风讲座、实行师德考核“开门评议”等方式,增强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性。

  划定“高压线”。把有偿补课治理纳入对区县、学校教育综合目标工作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其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搭建“曝光台”。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信箱,开展明查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区县、学校,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并公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已公开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15件,查处教师19人,清退补课费77520元,诫勉谈话校长4人、免去副校长职务1人、年终考核降级降档校长1人,解除教师劳动合同1人、通报批评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