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赴巴中市进行《四川省散装水泥应用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24.11.2016  23:10
  

 

  

  

  为了进一步做好《四川省散装水泥应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修订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组于11月7日至9日赴巴中市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水泥生产企业、混凝土预制企业、砂浆预制企业、建设施工现场,并分别在巴中市和南江县举行了两场立法调研座谈会,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力指出,要以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指导下一步的条例修改工作;要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贯穿于立法活动始终;散装水泥在农村的推广使用是重点、难点,在立法中也应给予倾斜;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发挥其在农村推广的职责;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散装水泥的应用中应有新作为。

  张力表示,调研组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做好服务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