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考享受政策照顾考生资格要公开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文姬) 今天上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招生过程做到考生资格、录取程序、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十公开”。其中特别指出,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及时公开。
招生“十公开” 含违规处理结果
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教育部发文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等。
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参照上述“十公开”要求,制订相应的招生信息公开办法。
记者注意到,在“十公开”中特别提到,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对外公布。近日,人大招生处处长蔡荣生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引起轩然大波,据此前新华社报道,自主招生、补录、调换专业成为高校招生腐败“重灾区”,“点招”名额甚至被明码标价,由去年的二三十万涨至百万。专家表示,只有信息公开才能根除高招腐败。
谁公开谁负责 高校分级细化
《通知》要求,为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教育部表示,应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 “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完善各级各部门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时纠正或改进,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级高校应加强各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其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一)招生政策公开。(二)高校招生资格公开。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试点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特长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三)高校招生章程公开。(四)高校招生计划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五)考生资格公开。(六)录取程序公开。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各地确定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七)录取结果公开。(八)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各地、各高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九)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十)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文/记者 李文姬
(原标题:高招 录取结果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