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门户网站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深入开展覆盖电气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7月,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等。8月,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9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各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对表检查,确保对辖区内学校的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10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