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免费师范生”改称“公费师范生”,履约期改为6年

30.03.2018  09:03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推进地方积极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计划》针对当前教师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师德教育、培养规格层次、教师资源供给、教师教育模式、师范院校作用5个维度提出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包括:

  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研制出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加强师德教育的文件和师德修养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引导教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同时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

  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适当增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各地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通过公费定向培养、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为乡村小学培养补充全科教师,为乡村初中培养补充“一专多能”教师,“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积极推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校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设立面试考核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招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类专业,招收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教育情怀的学生,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畅通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

  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定期公布高校在教育学一级学科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情况,加强教师教育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

  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教师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启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聚焦中小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教育硕士培养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

  据悉,《计划》重申,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同时,建立奖惩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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