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高贵价值就在包容“落后”
17.09.2014 20:36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徐琼
8岁的浩浩早早遇到了人生夹缝:他从威远一小镇转学到成都金堂读小学二年级,但学习总也跟不上,“落后”的压力让他每天在家泪湿书本。家里想为他办留级,却碍于政策规定而不能。
在我们读书的八十年代,留级生很常见,有生病休学的原因,但成绩差读不走的居多。体格强健又性格强横的,往往就成了班上的霸王,成绩也就一路差下去,但也有自尊自强的,学习终能渐入佳境。
没想到时代发展到了“消灭留级生”的一天。“感觉一年级像是没学过”的浩浩不能复读一年级的原因,并不在于一二年级之间有什么天大的鸿沟,而是他的回头路上,有一个“禁止掉头”的路标———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留级”。与之类似,“跳级可以,留级不行”是国内大多数地方政府的规定。
“不准留级”的法律依据何在?据说来自《义务教育法》。每人9年,不多也不少,这看似维护教育公平,但想想却未必对,教育怎能像生产流水线,学生像产品,一上线就得一路走到底?9年制义务教育是为了保障每个孩子有质量的成长,而非一次生产线的完成。
从“能跳级不能留级”的规定看,因材施教的道理并非不懂,但只被用来鼓励先进。集天下精英而教之,当然是理想的,但包容落后、允许留级,却是很多时候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说到底,留级只是个人的挫折和选择,不应被看作教育的挫折或集体的失败。
“原则上”不准留级,可能有保障学生受教育权、杜绝学校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差生”留级的初衷。但不留余地的“一刀切”,却容易导致政策善意走向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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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014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