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12.09.2014  17:11
校内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教职工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辛勤耕耘,无私奉献,涌现出一批恪尽职守、师德高尚、教风过硬、素质优良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的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并培养出更多“有社会担当和健全人格、有职业操守和专业才能、有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有历史眼光和全球视野、有创新精神和批判思维”的“五有”交大人,学校决定在第30个教师节之际,启动评选和表彰一批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十佳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2、十佳教学新秀

3、十佳研究生导师

4、十佳教书育人先进集体

5、实验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各5)

6、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及个人(各5)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十佳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尤其是本科教学第一线工作,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础建设中发挥核心和引领作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重要成绩,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杰出贡献。

  2、十佳教学新秀

热爱教学,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一直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秀,对学生耐心热情,获得同行教师及广大学生的好评。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等教学建设相关工作。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

3、十佳研究生导师

潜心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注重创新实践育人方法,教学改革取得创新性成果。在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和专业指导方面切实付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关心研究生成长,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培养。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素质高、专业学术水平高、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

4、十佳教书育人先进集体

紧密结合学校、学院的办学定位与特色,具备团队结构优化、整体素质高、带头人能力强、教学成绩显著、教研成果丰富,在教书育人方面发挥重要团队作用。以学科、专业、教研室、系列课程、导师队伍、研究生导师团队等为申报单位。

5、实验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各5)

一心扑在学校的实验、实践教学战线上,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构建和完善学校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保障实验、实践教学正常运行,积极指导学生课外实验及科技创新活动,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业绩突出。

6、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及个人(各5)

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应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重视教学工作,教学管理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日常教学管理所需要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精神,教学管理中能体现以人为本、为教学和师生服务的思想,注重教学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有突出的管理特色及理论水平。教学管理优秀个人应长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管理思想,工作有思路,积极承担各项教学管理任务并有效执行,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及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政策观念、综合协调能力,热心为师生、学校教学工作服务,得到师生和同行的广泛认可。

三、奖励办法:

在全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奖励办法》文件的规定,进行精神及物质奖励。对于获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于获得先进的个人,在岗位晋级、职称评审等工作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

以上奖项的评选工作由学校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为王顺洪副书记,副组长为彭新实副校长、冯晓云副校长,组员由党办、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工会、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组成。

评选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评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相关评选实施办法,具体实施评选工作。其中:“十佳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教书育人先进集体”、“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十佳教学新秀”由教务处负责;“十佳研究生导师”由研究生院负责;“实验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负责。

各教学科研单位可参照学校的评选办法和程序,在本单位内自行开展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并向学校进行推荐。

具体工作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1、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并公布相关评选实施细则(9月12日——9月22日)

2、学院提名/学生联名推荐阶段(9月23日——10月8日)

3、校内初选阶段:(10月9日——10月15日)

4、审核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5、网络展示及网络投票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6、专家评审阶段:(11月11日——11月25日)

7、学校审定阶段(11月26日——12月10日)

8、在全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12月中下旬)


请全校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提前做好筹备、推荐等各项评选准备工作。

具体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