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成立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 负责教科书选用

11.03.2015  13:14

  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就《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细则》明确了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机构、选用程序、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范要求,提出我省将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负责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

  根据《细则》,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教科书选用工作,公布《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科书使用管理。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则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一线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选用委员会成员。

  《细则》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将加强德育、语文、历史教科书选用工作的统筹,每个学科选用一至两种版本,其他学科教科书,义务教育每个学科要选用三种版本以上(含三种),普通高中每个学科要选用两种版本以上(含两种)。

  该《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