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里插广告 想让孩子学啥?

23.10.2014  13:56

     仁爱版初一英语课本被指含有广告宣传,书内夹带宣传点读笔、录音带、词典等的活页广告

     · 唐华

    近日,一位广东肇庆的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自己读初一的女儿开学领到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语课本里出现了大量广告内容,此事引起不少网民热议。央视《是真的吗》记者最近调查发现,教科书中夹带广告的情况确实存在。

    曾几何时,我们谈论校园,谈到教育,都会认为那是一片心灵的净土,是能够让人真正静下心来修身养性,充实自己的乐园。初中教材里竟然出现了大量广告,不仅是对人们旧有印象和认知的颠覆,更会让人发出诘问:何时连教育这片曾经的净土也染上了铜臭气?在教材里插广告是想让孩子们学习什么?虽然编写单位辩称是“售后服务”,但正如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所说,“对孩子来说,他没有理性的判断能力,通常书本上说的是什么,他更加确信是真的,这样就导致他们容易书上讲的好,那么我就想去买,这样一来就可能引导他的一些商业消费。”单纯导致商业消费还好,要是因此影响到孩子们价值观的养成,问题就更大了。而且出版社的这种行为究竟是“售后”还是“广告”,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看了图片后自有评判。

    事实上,对广告进教材这一情况,今年9月30日刚刚征求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违者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只可惜,该法令尚停留在草案阶段,还没有正式实施。而仅仅不到一个月后,便出现了初中教材“插播”广告的现象。看来,是时候推动这一法令尽快落实了。

    对于在教材中夹杂广告的行为,除了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封堵漏洞外,还必须加强行业监管,这不仅包括对广告商、出版社的监督,还应有上级主管单位对地方教育部门的问责、追责。其实,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教育部门,如果能够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可能发现不了教材中夹杂的广告,这在于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是否到位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问责机制是否有效。至于教材夹带广告事件中可能涉及的权钱交易问题,就更应该依法严厉查处,还教育一片清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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