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儿教师是不是“教师”?民建凉山州委列农村学前教育五大问题

31.01.2016  14:16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何勤华)“农村幼儿教师是否是‘教师’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导致农村幼儿教师乃至全州幼儿教师编制都得不到有效解决。”1月31日,政协凉山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民建凉山州委在会上发言时表示,学前教育是凉山州教育发展的“短板”,而农村学前教育则是“短板中的短板”,目前存在幼教身份模糊、编制配备严重不足等五大问题。

农村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全面、公平、公正和教育事业的成败。近年来,凉山州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大小凉山彝区教育振兴行动等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全州学前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据了解,目前,凉山州幼儿园教师采用的是地方事业编制,而未纳入到中小学教师序列编制(教师编制按学生人数计算),许多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师,只能挤占本来就十分紧缺的小学教师编制,导致供需矛盾突出,“入园难”“大班额”等一系列问题。

除幼教身份模糊,编制配备严重不足外,民建凉山州委认为,凉山州农村学前教育该存在经费严重不足、教育观念落后、城乡发展不均衡、教育管理体制不尽完善等问题。

民建凉山州委建议,做好“一村一幼”建设,抓好城乡村幼儿园(点)规划布局,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补齐学前教育“短板”。

在师资方面,将幼儿教师队伍纳入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实并优化幼教队伍。编办、教育等部门应按公办幼儿园的发展需求,核定、调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通过小学富余教师培训转岗、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招聘等多种方式补充。聘用“一村一幼”教学点辅导员时,优先聘用具有学前教育学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当地本乡村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人员。尽快制订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和其他相关政策,确保幼儿教师不因民办、公办,不因“在编'“不在编”,不因城市、农村,都能够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