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幼儿被教师体罚 涉事教师被行政拘留10日

01.04.2016  23:36

        中新四川网4月1日电 (杨勇)1日,记者从四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出的《关于新起点幼儿园教师违规行为调查的情况通报》中获悉,绵阳市新起点幼儿园(民办)一3岁幼儿在学校被教师体罚,目前绵阳市公安机关已对该涉事教师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3月31日,绵阳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讲述说,他3岁的儿子琦琦(化名)就读于绵阳新起点幼儿园滨江世纪花园分院。3月28日晚,孩子回家后说脸和屁股痛,经过询问,孩子称老师给他打了针针。“通过仔细观察,我们发现孩子脸上,屁股上有类似针眼的红点,并带孩子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张先生说。经医生检查结果是皮肤破损,有少量渗血。后来,他们和幼儿园交涉,但老师不承认对孩子有针扎行为,于是,他们选择了报警。

        随后,绵阳市涪城区公安机关、教育体育局介入调查。

        1日下午,涪城区教体局发布了《关于新起点幼儿园教师违规行为调查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3月31日上午,区教体局接到新起点幼儿园(民办)关于一教师涉嫌违规行为的报告后,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入驻该园展开调查。

        经调查组与跟班教师、幼儿园管理人员以及当事家长座谈,并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查看后,初步查明:3月28日下午5点左右,该园小一班班主任何某在组织幼儿就餐和上厕所时,对该班幼儿张某某态度粗暴、动作失当,已构成体罚行为。区教体局当即对涉事教师做出停职处理,并秉承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该园及涉事教师开展深入调查。3月31日下午,调查组与当事家长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家长意见。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对涉事教师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并将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区教体局已责成该幼儿园对涉事教师进行解聘,对园长、分管副园长、保教主任予以撤职,同时,责令该幼儿园停止招生,限期整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