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县强化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监督 救灾物资资金使用暂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25.11.2014  23:34

  四川在线消息(甘纪宣 四川日报记者 钟振宇 陈建兵)11月24日,记者从甘孜州纪委获悉,“11·22”康定地震发生后,甘孜州纪委监察局、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抗震救灾相关工作督查的通知》,抽调作人员组建8个联合督查组,赴康定、道孚等6县55个受灾乡镇,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受灾县和乡镇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抗震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人员在岗履职、救灾物资准备和发放等情况开展督查。目前,康定等受灾县,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监督下,先期到位帐篷按时发放和搭建,救灾应急资金得以安全使用,受灾群众、僧侣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面对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各县纪检监察干部视灾情为命令,积极响应,快速集结。其中,位于震中的康定县委、县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干部职工要全面进入应急状态,一律停止休假,第一时间返岗,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各项工作中。该县纪委及时会同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康定县抗震救灾期间党员干部“三必须、四不准、五坚决”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执行省、州、县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所有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主要领导坚守岗位,严禁工作脱节,严禁贻误时机,严禁虚报、瞒报、谎报灾情或信谣、传谣。对抗震救灾各类资金、社会各界捐助的款项和物资严禁滞留、截留、挪用、贪污、克扣,严禁在救灾款物发放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将快查严处。

  为确保政令畅通,康定县纪委还成立了抗震救灾监督检查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人事、目标督查等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围绕工作纪律、救灾款物就收和发放、每个时间节点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全面展开。县纪委、部门、乡镇分级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督促重灾乡镇在集中安置点设立监督举报公示牌,确保救灾物资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