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3万人次

21.11.2013  11:27

昨日,从省民政厅传来消息,自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完成了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到“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政策性过渡以来,我省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已累计救助了流浪乞讨人员83.17万人次,并为他们提供了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细致周到的救助服务。

据介绍,目前全省已建立56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救助管理机构和一个省级救助协调机构,涌现出了以类家庭、家庭寄养、街头救助亭、流动救助车为特点的“郑州救助模式”等一批救助工作创新的典型。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的救助服务更加全面。

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合作设立了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志愿者救助服务等项目,同时,还总结推行流浪精神病人和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先救治后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依法管理职业乞讨行为的工作模式,救助对象更广泛、服务内容也更全面。(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