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落实五步效能考评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促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

30.12.2013  12:21

    近日,筠连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县级机关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效能监察和效能考评的实施方案》,落实“五步效能”,考评县级机关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切实解决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效能不高、“软懒散庸贪”等“中梗阻”问题,促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效能承诺。把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发改局行政审批股等40个县级机关重点岗位列为效能监察和效能考评对象,要求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结合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廉双优等方面,作出书面实事承诺,并分期分批在筠连电视台开展公开承诺。

    二、效能提升。要求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按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理提速、依纪依法执行公务等要求,以全县正在开展的“三治理三激发三增加”专项作风建设活动为载体,抓住治理“庸懒散”三个关键,进一步梳理职能职责、简化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服务能力。

    三、效能跟踪。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等部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效能跟踪,主要跟踪检查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情况、县监察局电子监察和效能投诉问责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工作督查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办理情况。同时,定期开展实施承诺跟踪回访督查、实事承诺工作台帐督查,不定期组织利益关联群众参与实事承诺效能跟踪督查等活动。

    四、效能考评。成立县级考评组,采取日常监督考评、集中检查考评和群众民主测评相结合等方式,半年一试评并向单位反馈结果;年终进行综合评定,考评结果与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和干部年度各种先进评选和提拔任用、交流挂钩。对部分考评成绩优异的中层干部,确定为优质服务示范岗和优质服务之星,县委、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效能问责。年终综合考评得分低于70分且排名末位的中层干部,要在县电视台公开作检讨,当年不能参加评先选优,所在单位也要在全县通报批评。连续2次考评得分低于70分且排名末位的中层干部,除作检讨外,当年不能提拔重用,其分管领导接受诫勉谈话,单位取消“四好班子”评选资格。连续3次考评得分低于70分并排名末位,该中层干部免职并调离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接受诫勉谈话,单位主要领导向考评办写出检查,单位目标考核评比降级。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的行为,或损害职责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筠连县职责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