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十条新政 鼓励农科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

24.06.2015  12:14
核心提示:《政策措施》出台的十条新政,涵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大学生创业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等十条新政,多条政策的专项资金都达“百万级”。记者了解到,此次我市科技、农业部门联手出台直指农业科技领域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在全国尚属首创。       “双创”时代,深化实施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点击查看文件),为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昨日,市科技局、市农委联合发布《关于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据悉,《政策措施》出台的十条新政,涵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大学生创业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等十条新政,多条政策的专项资金都达“百万级”。记者了解到,此次我市科技、农业部门联手出台直指农业科技领域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在全国尚属首创。      十条新政 激励创新创业     1     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     2     鼓励大学生创业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     3     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     4     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组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5     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与我市农业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6     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和在职攻读农业领域博(硕)士;     7     鼓励为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搭建各类农业科技创新载体;     8     促进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和创建技术标准;     9     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科技金融资助力度;     10     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服务力度。      高层次人才在蓉新领办农业企业
  将获“百万级”专项支持     据悉,为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由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对带技术、带项目在蓉新领办农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资助。此外,对国内外高校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在蓉新领办农业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科技人员服务我市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的,给予创新服务10万元资助。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将对毕业5年内,创业从事准公益性规模种养生产、农产品加工营销、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由市准公益性农业项目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贷款支持。此外,对于纳入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符合条件的,将享受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农业保险费补助等扶持政策。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采取市县共建的方式,在全市规划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精品园区、示范带)建设大学生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对到园区创业的大学生,由市农委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精品园区、示范带)建设资金,按照其土地和农业设施租金,给予第1年80%、第2年50%、第3年30%的补助。
      科技人员联手农业企业促转化 最高每年补贴200万元     我市将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为此,市科技局将设立现代农业科技研发与应用示范科技专项,对农业实用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同时,我市还将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市农委“双创双建”项目资金对列入年度推广项目的,将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列入年度引进试验示范计划的项目,将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此外,我市还将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组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此方面,我市将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联合涉农高校院所知名专家、本地农技推广专家,连接产业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组建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研制,对此,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将给予最高可到5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打破“转化”命题,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与我市农业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由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对实施成果转化签订技术合同的交易双方,将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      在职读农业博(硕)士可获50%学费“省现”     我市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和在职攻读农业领域博(硕)士。在职读农业领域博(硕)士,将有望获50%学费“省现”。     据悉,根据《政策措施》,我市将由市农委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农业企业家和相关专业人员,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创业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人员,在项目选择、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质量控制、产品营销、财务管理、农业信息化、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免费创业培训。此外,经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计划的高校录取、攻读农业领域博(硕)士的人员,与所在企业、农业合作社签订有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博(硕)士学位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由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按50%比例给予学费支持。     同时,我市鼓励为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搭建各类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在此方面,我市将支持高校院所、区(市)县建设农业创新创业载体,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将对新建的农业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资助。同时,对已建的农业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贴经费。      创业企业获股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每年最高补助经费50万元     据悉,我市将力促农业科技人员及大学生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和创建技术标准。对此,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将对新入选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涉农企业及科研院所,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牵头制定并经认定为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涉农企业及科研院所给予20万元奖励。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者科技金融资助力度。在此方面,我市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市科技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将对其发生的担保费用按50%给予每户每年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其质押融资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给予每户每年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此外,对符合准公益性条件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类项目,由市准公益性农业项目资金给予最高100万元融资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