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政策红包!和四川人户籍、住房都有关!

23.12.2016  14:39
核心提示:到2020年,你的生活将会发生什么变化呢?是落户更容易、交通更便捷,还是住房、就医更有保障?日前,四川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每个四川人都有关,它定制了一系列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福利套餐”,你将直接从中受益。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你的生活将会发生什么变化呢?是落户更容易、交通更便捷,还是住房、就医更有保障?日前,四川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每个四川人都有关,它定制了一系列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福利套餐”,你将直接从中受益。

  都提到哪些内容?你将从中获得哪些福利?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意见》中有不少含金量十足的政策,看记者给你划重点!

   落户更容易

  户籍制度改革是直接影响农村人口能否在城里落地生根重要因素。那么,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四川户籍制度将如何改革?城里的学校,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能不能就读呢?万一生病了,看病就医有没有保险?《意见》给大家带来了好消息,解决这些问题,四川有实实在在的措施。

   全面放开除成都外的城镇落户限制

  ★除成都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用3年时间,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

  ★全面放开对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落户限制。

  ★成都市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和条件准入双轨并行的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多项权利和便利

  ★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等六项基本权利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七项便利。

  ★鼓励各地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的差距。

  ★把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有保障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

  ★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

  ★实施新市民培训计划,每年培训60万人以上,推动农民工稳定有序融入城镇。

  ★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

  ★对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照参保城镇居民标准给予补助。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农业转移人口随迁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城镇失业人员、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1次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分别达到90%、98%、23%以上。

   住房有保障

  农民进城后,首先要解决住房问题。住在哪里?住什么样的房子?这些都得考虑。而且,并非每一个人都有能力购房,对于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人,四川将如何保障他们有房可住呢?《意见》从老百姓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性措施,一起来看看。

   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供应制度

  ★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

  ★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租赁市场租房居住。

  ★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落实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大力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供应主体。

  ★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的有关规定改造后出租。

  此外,《意见》提出要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通过政府发放补贴、市场提供房源,支持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

   城市更宜居

  下暴雨不用担心会“看海”,公园绿地随处可见……这样的宜居城镇是不是你所期盼的?在这里,《意见》提出了要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镇易涝点改造,加快绿色、智慧、人文等新型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建设美丽城镇、生态城镇。

   推进遂宁等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推进遂宁、成都、泸州、自贡、西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在老城区结合危房改造、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加快城镇易涝点改造,妥善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黑臭水体治理、雨水收集利用等问题。

  ★加强海绵型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

  ★有效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

   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积极推行生态园林建设技术,建设海绵型绿地,鼓励推广屋顶绿地、庭园绿地、立体绿化建设。

  ★推广绿色建筑,突出建筑使用功能,防止片面追求外观形象。

  ★积极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材,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等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30%,城市绿地率达到38%。

   配套更齐全

  交通出行更便捷,子女就学更加容易,出门走几步就有银行网点、便民超市,养老有多层次的机构可选择……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城,城市如何提供相应的配套支撑?《意见》从交通、市政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四川真的是下了真功夫。
  

   打造便捷的生活服务圈

  ★加大财政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投入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和企业投资建学办学,增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位供给。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就业和社会保障、体育健身场所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建设。

  ★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打造包括物流配送、银行网点、便民超市、零售药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

  ★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生活照料、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住宅、公共建筑等的适老化改造。

   支持绵阳等城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将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推进成都地铁建设,支持绵阳、南充、泸州、达州等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

  ★加强城镇背街小巷道路整治,打通城镇“断头路”。

  ★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

   加快成都等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加快成都、乐山、自贡、绵阳、南充等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推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地铁建设、道路整治、河道治理、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推进排水和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与雨污分流管网改造。

  ★加强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意见》提出,到2020年市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城市燃气普及率、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0%、95%、92%、90%、90%以上。

   四川有9地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四川省的遂宁市、达州市、自贡市富顺县、巴中市南江县入选。此前,泸州、阆中入选第一批试点地区;成都、眉山、绵阳入选第二批试点地区。至此,四川省共有9个地区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