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合力推进,一些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收到实效。但必须看到,不少政策措施落实的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对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应有的促进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指出,对国务院作出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要说到做到,不然就不说,说了就要做,做就必须到位,不能“放空炮”。为此,国务院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这次督查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要务求实效,达到以下目的:
一要打通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夯实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要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兑现新一届政府向人民作出的“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庄严承诺。
三要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这次督查要动真格,做到不尽责就问责,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实增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四要努力破除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体现施政要求,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查重点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2014年重点工作和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这次督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特别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对策。确保通过督查,使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督查方式
这次督查要借鉴以往专项督查的经验做法,创新督查方式,做到四个结合,使这次督查成为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行动。
(一)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先认真深入开展自查,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在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赴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
(二)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在开展督查的同时,邀请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评估报告。把自查、督查情况与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对表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增强督查实效。
(三)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这次督查的部分重点政策措施,通过中国政府网和相关门户网站,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利益攸关社会群体的评价意见及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四)督查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等单位以“督查在行动”为主题,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以及有关门户网站,及时报道这次督查情况,对落实情况好的进行正面宣传,对落实不力的予以曝光。
四、督查安排
以国务院名义组成8个督查组,其中,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4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查部分省(区、市)。督查组成员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抽调,国务院办公厅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督查组督查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区、市),经报批确定后另行通知。
督查的总体进度安排是:6月2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向国务院上报自查报告;6月25日至7月5日,各督查组分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7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7月20日前,国务院听取各督查组汇报。
国务院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