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法委公开通报4起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22.04.2015  13:02

  本报讯(记者 张立东)4月21日,省委政法委再次公开通报4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德阳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原副院长何晓敏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这是省委政法委公布的第二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向社会公开通报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是全省政法机关加强政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省政法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省委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集中抓好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从严管理队伍,对违法违纪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对害群之马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强化教育监督管理,确保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成为刚性约束,使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体政法干警要对照通报案例检视反思,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抵得住私情私利私心的诱惑,守得住做人做事、执法司法的底线。

  据了解,全省政法系统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推出了一系列铁规禁令,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进。省委政法委建立健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定期在系统内部通报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通报重大案件处理情况;全省法院系统健全错案防止、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查办审判执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全省公安机关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具有四川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定员定岗定责,建立明晰的权责清单,开展廉政风险分析评估,实行分级管控。这些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不仅会成为政法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助推器”,也会成为全体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行为的“高压线”,下一步,全省政法系统将紧紧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从严治警、建设过硬队伍的要求,把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增强党性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打造一支守纪律、讲规矩、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典型案件

  一、德阳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刘忠伟包庇刘汉、刘维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纵容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刘维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27.48万元。2014年8月,刘忠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二、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原副院长何晓敏受贿案。何晓敏任职期间利用分管执行工作职务之便,在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申请执行人和铝业经济纠纷一案中,收受竞买人贿赂10万元。2014年8月,何晓敏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三、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原民警吴若欢包庇纵容违法案。2013年5月,吴若欢以他人的名义出资20万元入股李某某在三瓦窑经营的“沉香会所”(无经营许可证),其明知该会所存在容留吸毒情况,未加以制止和查处,还多次协助李某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检查和管理,致使该会所的违法活动长期存在。2014年2月17日,吴若欢被开除公职。

  四、南溪监狱民警满家富工作失职案。2014年2月3日至4日,满家富在外派至宜宾监狱工作值班期间,工作失职,履职尽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罪犯任某某自缢行为,致使任某某自缢死亡。2014年4月2日,满家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