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管理,更好地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现将2018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地2018年专家征集工作从2018年3月1日开始,并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征集名单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含电子版)。
征集工作结束后,即启动培训测试工作,培训测试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征集重点。 一是评审力量薄弱的地区,更要高度重视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积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扩展补充当地专家。二是进一步增强评审专家征集力度,积极扩充民商、经济、知识产权等法律类评审专家的数量,满足政府采购评审需要。三是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工程类品目专家原则上不再征集。
(二)做好宣传解释。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力度,加大对当地各领域优秀人才动员力度。二是各地需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征集通知。三是积极做好专家征集解释工作,明确告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有关工作要求、程序和必要准备等。
(三)严格审核标准。 各地要高度重视征集专家初审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6〕28号)要求,严格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和申报品目关联性审查。
(四)按时上报材料。 各地应在当地集中培训和测试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将本地受理申请并经测试合格的申请材料整理上报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三、其他
各地在专家征集、审核中出现和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联系人:游 龙 8672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