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府采购公务机票推出新政策

15.05.2015  16:50

              为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公务机票管理改革相关工作部署,近日,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省级预算单位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新政策,省级以下预算单位在明年年底前全面执行。
  新政策实施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时,应通过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注册登录后直接网上购票,或选择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机票销售服务商库中的服务商(即直销机构、代理机构)处购票。同时,通过以上方式购买公务机票可享受“双折扣”优惠政策,即对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而对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