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继续教育的通知

03.03.2014  12:26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继续教育的通知

川财采【2014】6号 

各市(州)财政局、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川财采〔2012〕25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安排,现就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

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继续教育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

二、继续教育对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和(参照执行的)四川省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也可视情况参加。

三、继续教育期数

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继续教育先分别在4月、7月、9月中下旬举办。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第四期根据情况再确定。

四、继续教育主题

第一期(4月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解析。

第二期(7月份):政府采购文件编制。

第三期(9月份):政府采购质疑处理。

五、继续教育报名

各拟参加培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应于2014年3月10日—21日将“2014年继续教育专职人员培训计划表”(见附件1)及“4月份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传真到028-86723190。未填报“2014年继续教育专职人员培训计划表”的,视同不参加2014年继续教育。

社会代理机构在发传真的同时,还需将“社会代理机构4月份报名表”的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7、9月上旬,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工作通知”里将发布《关于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继续教育第*期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传真到028-86723190,每期人数至少为2人。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每人200元(场地租赁费、上机考试费等),报到时由省委党校统一收取。

人员食宿费自理。

七、继续教育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周雪莲

              联系方式:028-86725932,86723190(传真)。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 1、2014年继续教育专职人员培训计划表

2、社会代理机构4月份报名表

集中采购机构4月份报名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2月27日

 

附件1: 

2014 年继续教育专职人员培训计划表

机构名称

月份

人员数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4

 

 

 

 

7

 

 

 

 

9

 

 

 

 

 

 

附件2:

社会代理机构4月份报名表

机构

名称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是否住宿

 

 

 

 

 

 

 

 

 

 

 

 

 

 

 

 

 

 

 

 

 

 

 

 

 

 

 

  集中采购机构4月份报名表

单位

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方式

是否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