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第2期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17.08.2016  00:34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受四川省财政厅委托授权,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决定分3期对2016年全省从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进行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请相关单位做好人员资格审查与选派工作,现将开展2016年第2期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的采购代理机构;

(二)因场地有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名人数参加培训。因将对各代理机构考试人员提前编排考号,请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报名的人员名单参加培训。

二、培训委托与实施单位

(一)培训委托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二)培训实施单位: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

三、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具体参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传真到028-87386964(报名表格见附件)。

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在发传真的同时,还需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汇总的具体报名单位及培训人数将于9月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需要安排食宿的,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食宿,如需食宿后不能更改。

四、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职责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二)政府采购项目的认定及有关专家论证事项解读;

(三)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案例讲解;

(四)政府采购程序有关问题讲解;

(五)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案例讲解。

五、培训时间安排

第2期培训定于9月8日—9日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举办

(一)报到时间:9月7日下午13:00-18:00报到(各单位来一人代表报到即可)

(二)报到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大礼堂(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

(三)授课时间:9月8日全天、9日上午,9日中午12:00举行考试

六、培训费用

根据《四川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4〕86号)规定,2天培训及资料费用合计390元(含上机考试费用)。

七、培训考试

(一)培训班统一配发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手册。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考试依据授课内容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参加培训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专职人员都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八、 培训要求

(一)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要重视培训工作,选派专职人员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的专职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安排,认真参加培训。报名但不参加培训的,不得参加考试,并通报该代理机构。

九、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光华村街43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邮编:610071

电话:(028)87351068

传真:(028)87386964

联系人:武敏老师

QQ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报名表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