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知加强林地管理禁止毁林开垦

22.08.2015  11:46

  记者8月21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和挤占林地。

  通知强调,林地红线是生态红线的重要基础,是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和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各级政府要明确划定市、县两级林地红线,制定完善管理办法。严禁对林地隐瞒不报,改变林地用途,擅自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占用征收林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和沙化、石漠化生态脆弱区,严禁在上述重点区域采矿、采砂、取土;从严控制在林地特别是天然林地、公益林地上设置矿业权,已设置矿业权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妥善处置方案;禁止毁林开垦、毁林挖塘等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行为,在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过程中,不得随意挤占林地。

  通知提出,加强占用征收林地管理。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使用林地,控制城乡建设使用林地,限制工矿开发占用林地,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林地。严格审查经营性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严防大规模圈占林地转为非林地,严禁向国家禁止建设项目提供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