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定省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时间表 合同不超过两年

22.06.2015  12:44

    6月21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最新消息。

    日前,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实施意见》,首次提出推进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省级党政群机关,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四川省委和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就7大类后期服务向社会购买,并在2016年实现,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谁买?

    《意见》明确参与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主体包括省级党政群机关,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四川省委和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什么是政府购买机关后期服务?根据《意见》,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把政府所需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服务费用的行为。

    可以说,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是其社会化改革的换挡提速。那么“买家”有谁?《意见》明确参与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主体包括省级党政群机关,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四川省委和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意见》制定的时间表,2015年省直机关会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标准,拟订引进服务管理办法,推进购买服务试点。到2016年,省直机关则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到2017年,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的新型机关后勤服务供给体系。

    相关人士分析,《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时间表,意味着四川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正在驶入快车道。

    买啥?

    面向社会购买7类后勤服务

    《意见》进一步落实的购买内容,包括工程维保、保洁绿化、安保秩序、网络智能、会议接待、商务服务、食堂餐饮等7大类后勤服务项目。

    “买家”有了,“产品”有哪些?《意见》进一步落实了购买内容,包括工程维保、保洁绿化、安保秩序、网络智能、会议接待、商务服务、食堂餐饮等7大类后勤服务项目。

    具体来说,办公用房的日常养护维修以及给排水、供电、电梯、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办公区公共区域和指定区域保洁,外墙清洗等项目;安全保卫、门卫收发、环境秩序等项目;机关通信系统、智能化办公系统、安防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等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与会议、接待相关的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项目;机关文印服务、公共机构节能评估,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等;以及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等项目都可以面向社会购买。

    据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显示,四川省71.3%的省级部门已探索向社会购买后勤服务,《意见》围绕内容程序、监督评估等方面做的首次规范,将进一步解决缺乏统一规划、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咋买?

    购买“四步走”,合同一般不超过两年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关后期服务重在“四步走”。购买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且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更核心的问题是,购买应该如何进行。按照《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关后期服务重在“四步走”。

    首先,购买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购买主体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购买计划,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和超预算执行。

    其次,购买应该通过省政府门户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这之中,《四川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是购买服务的参照标准。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意见》要求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延续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可签订不超过3年期限的购买服务合同。

    此外,《意见》提出建立退出机制,对履约行为不端、未按时保质完成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购买关系,重新组织购买。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需为依法登记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记者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