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购买服务 鼓励中介机构组展

12.06.2014  11:27
核心提示: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促进办法》并明确,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商(协)会或中介机构组织企业参展,推动四川企业和产品拓展市场。我省将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商(协)会或中介机构参与”的促销活动机制,变过去由政府部门组展为行业商(协)会组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促进办法》并明确,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商(协)会或中介机构组织企业参展,推动四川企业和产品拓展市场。我省将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商(协)会或中介机构参与”的促销活动机制,变过去由政府部门组展为行业商(协)会组展。

市场拓展“三大活动”重在创新国内外市场联动拓展机制,强化企业市场意识。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坚持省内、国内和国际“三个市场”一起抓、“三种贸易”一起促,建立完善四川产品全省性、区域性和全球性流通体系,提高四川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与此对应,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以展会活动为主,采取现场洽谈、产销对接、参观考察、渠道搭建、网上展销、推介论坛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企业拓展省内、国内、国际三大市场。依托“三大活动”,我省还将积极培育打造内外贸一体化综合平台,邀请境内外客商参加省内重大经贸活动,推动内贸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国内销售业务,构建内外贸联动的新体制。

我省将对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产生的公共费用和承办单位、参展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支持首次外出参展的企业。支持资金纳入省财政厅与省直有关部门共管资金预算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并将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作为品牌认定和评选的重要依据,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

省政府确定,对效果好、企业参与意愿强烈的省外展会及促销活动,坚持组织或参加3届以上。每年9月底前,由省商务厅收集次年拟组织和参加的具体活动。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活动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年中根据企业意愿和实际效果对当年活动进行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