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法

09.10.2016  00:35

 

根据科技部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历时多年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划上了历史的句号。如何应对成果评价的政策调整的新情况,相关企业和机构纷纷主动请缨,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

2016年9月5日,由四川省科研院所长协会提议,机械工程学会、电工学会、动力工程及自动化研究学会、化学化工、电力电子、纺织、电气、电机、汽车、丝绸、建材、轻工、食品等13家学会负责人汇集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商讨如何发挥行业学会(协会)作用,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相关事宜。会议由省科研院所长协会理事长赵其春主持。

会上赵其春理事长提出了了由行业学会(协会)为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倡议,科技厅成果处雷小川调研员介绍了科技部门“熔断”成果评价工作的现实背景,以及建设第三方成果评价体系的相关情况。

与会代表认为: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是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和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经济社会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学会作为社会学术团体,长期从事行业学术交流及技术评价工作,有较好的专业背景,较强的技术人才,在承接成果评价这一职能上具有较强优势。学会应抓住机会,先行先试,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行业学会作用,创新评价方法。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由科研院所长协会牵头,各相关学会参与,筹备成立按照市场机制运营,“中心+行业分中心”模式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探索第三方独立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筹备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科协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开展成果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