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省长魏宏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

18.08.2015  13:23

针对近期外省相继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山体滑坡,四川省政府省长魏宏8月13日作出批示: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和“陕西省商洛市8.12山体滑坡”教训,紧急行动起来,按照省政府相继发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切实解决各种安全隐患,把各种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副省长刘捷批示:请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我省危化、煤矿消防等领域得安全管理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8月13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府函【2015】174号),在已开展的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突出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严格检查执法,从严从快查处事故,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