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置39个工作部门

30.11.2013  16:59

  东南网11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实习生 吴晓婷)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日在榕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谦、张广敏、张健、邓力平、刘群英、黄琪玉,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红、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根据方案,改革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9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省监察厅与省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7个。

  省政府表示,争取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理顺职责关系,组建六部门

  省政府表示,我省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重点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内贸和外贸、涉农管理机构、教育管理机构等,同时推进其他领域机构和职责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