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 豪华装修过不了关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实施
本报讯(记者 钟振宇)“你们的维修报告我们收到了,但是仍有一些细节需要完善,如每个子项目的维修事由、现场图片、经费预算等需要进一步细化……”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着省直部门办公用房维修审批职能。9月1日上午,工作人员给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部门打去电话,沟通了部分房屋消防设施维修审批的办理情况。近期,省妇联、省社科院、省信访局、省政府杭州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也陆续提交了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调配等事项的报告。
9月1日起实施的我省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省政府规章——《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围绕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资产、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后勤服务、公务接待、会议管理等事项作了原则规定,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以办公用房为例,《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制度,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维修、统一权属登记。“虽然以前也有相关文件规定,但由于缺乏法律效力,执行得不彻底。”业内人士指出,以往个别单位自己找资金维修房屋,容易导致监管缺失或不到位。现在,《办法》明确由职能部门统一管理,从根本上堵住了办公用房可能出现的豪华装修等漏洞。
此外,源于《办法》新规,我省一项关于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的变革正在酝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未来三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改变以前维修前瞻性不够、统筹协调不强等状况,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我省一些市州已成立由常务副市(州)长任组长的贯彻实施《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增强了综合协调管理水平;一些市县建立了机关事务管理联席会议,形成了推进机关事务协调发展工作机制;广元、内江、广安、自贡、凉山、阿坝等市(州)正积极设立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