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激潜力 转变职能促发展 --德阳市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1.04.2014  20:2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民主协商会上明确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再次强调:必须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来转变政府职能,至此,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按照市、县两级想要求,坚持“深化改革激潜力、转变职能促发展”理念,再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热潮。

      净化中介环境  节约发展成本

      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收费乱、效率低、服务差”等顽疾,长期困扰着政府和企业。为改变这种尴尬局面,针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浪费、效率低下等中介服务漏洞,有效整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所涉中介服务,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提升中介服务效率,罗江县于2012年建立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库(以下简称“中介库”),既服务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又逐步向社会投资项目延伸,彰显了极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勇于突破,革新建库。 结合中介行业特点和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在中介库建立过程中,罗江县实现了三大突破:一是入库中介机构收费标准降低至行业标准的40%以下、服务时限压缩至行业标准的50%以内;二是涵盖建设投资项目所涉全部中介服务类别,重点囊括监理、招投标、勘察、设计等4种类别;三是使用政府采购的模式遴选入库中介机构。制定“三年一轮换”准则,原有库内中介机构,前三年考核名列前茅的60%,直接纳入新一轮中介库,其余40%按现有程序遴选入库。此次建库面向全国范围,接受了7个省(市)共270余家中介机构报名,经过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的遴选程序,15个大类、95家中介机构成功录入,被淘汰或待递补中介机构均未提出投诉。

      ——有的放矢,成效卓著。 长期以来,中介服务与行业主管部门利益纠缠,费用高昂、效率低下,材料缺失、态度冷硬、程序不全等现象尤为突出。灾后重建期间,罗江县各类建设项目中介服务费用,在建设资金中占比高达15%,且审计时资料缺失现象严重,负面影响极大。建立中介库,切断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利益链条,以制度化管理遏制“感情牌”,中介服务严格遵循入库准则,收费更低、耗时更短、服务更好,能最大限度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和企业投资成本。以工程监理收费为例,投资额度为1亿元项目的中介服务,行业收费标准为2.06%,即206万元,现交由库内中介机构来实施,收费标准为行业收费标准的35%,即72万元,且省去了招投标环节,在确保程序健全、资料齐备的前提下,费用可节省134万元(不含招投标所需费用),时限可缩短至少1个月。

      ——规范运行,保障效益。 罗江县明确中介库使用范围,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从库内抽取中介机构,社会投资项目推荐使用,充分满足库内中介机构业务量;中介抽取采取抓阄方式,简单快捷;抽取过程随机不重复,同类别中介机构中,本次抽中的不进入下轮抽取,直至该类别全部抽取完毕,再进入下一个循环,确保库内中介机构使用率;中介库运行全程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县级监察部门、库内中介机构、社会舆论多重监督,有力杜绝暗箱操作,保障“零投诉”。截至2014年2月底,中介库合计抽取次数达439次,其中第八包(财评、预算编制、结算审计机构)中介机构使用频率最高,单项抽取次数达225次,共节约财政资金达800余万元。亚科智能、恒锦仓储物流等大批企业急切希望中介库进一步对社会投资项目开放。

      ——动态监管,进退有制。 制定《罗江县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库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使用方、管理方、服务方职责,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落实考核机制和回访机制,使用方对每次中介服务严格考核评分,管理方定期以电话、上门等方式征询使用方意见和建议,既大力调动中介服务积极性,又有效落实“运行中找漏洞、监管中定对策”思路,全面规范中介库运行和管理;制定《罗江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招标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能进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进有理、退有据”,目前因服务费用过低申请出库的中介机构3家,递补入库中介机构10家,均按正常程序进行,未出现投诉、质疑现象。四川迅达、成都长源等诸多候选中介机构,争相等候补录。

      推行全程代办  提升服务水平

      近年来,罗江县招商引资取得突破性进展,投资项目增速明显,新引进项目能否尽快实现开工投产,已成为检验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指标。罗江县针对县域内各级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技改投入较大项目,以“百日开工”为目标,由县政务中心牵头,全面推行“全程代办”制服务。

      ——信息共享,服务前移。 项目确定后,项目引进方负责及时与县政务中心、项目承接地共享项目信息;项目承接地负责项目落地必备土地、“五通一平”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事宜;县政务中心负责指导业主准备报建资料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工作。针对重点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报审方案,提前化解项目报审难题,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后续监管,在项目引进初期,同步开展审批、建设工作,为项目实现“百日开工”奠定坚实的基础。

      ——健全机制,责权明确。 制定《罗江县关于全面做好重点投资项目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项目报审阶段工作全部集中至县政务中心,旨在根除项目报审“部门多、材料杂、审批难”的顽疾;建立联合指导、联合收费、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的“五个联合”机制,落实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跟踪服务“五步推进”,明确审批职能部门责权,严格落实行政考核;建立项目落地约束机制,在保障项目建设必需条件的前提下,强化项目推进考核,将优惠和帮扶政策与“百日开工”要求紧密挂钩,调动项目业主积极性,避免出现“假投资、慢投资”现象。

      ——优化流程,提升效率。 针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远程指导”,构建并联审批网络预审平台,通过网络送达服务指南、报审样表,告知材料准备要求,项目业主“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前期资料准备工作;针对重点投资企业,全面推进“容缺预审”制度,除安全、环保、稳定等必备资料外,部分申报材料无法及时准备的,为避免影响后续审批,项目业主可暂不提交,并联审批部门先行受理,但只发放证照复印件,待项目业主配合补齐材料后,才可领取证照原件;针对建设投资项目,将水保、节能、防雷等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事前告知、事中监管、事后执法”制度。经过一系列优化,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72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有效降低行政审批成本,提升项目投资效率,新引进的浙江商贸城、树上鲜等项目,基本实现了“百日开工”的既定目标。

      ——领导坐班,推进审改。 2013年以来,罗江县实行“领导坐班”制度,22个审批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轮流到入驻县政务中心的窗口现场办公,掌握窗口办事流程,指导窗口具体业务,提升窗口审批效率,有力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住建局局长坐班期间,多次专题研究精简行政审批事宜,共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7项,精简率达43.6%,精简行政审批材料67份,精简率达47.5%;县水务局局长坐班期间,与窗口人员科学研讨后,再次拓展对窗口行政审批授权范围,实现行政审批授权率100%。

      精简行政审批  转变政府职能

      继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简政放权”的具体要求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已达133项。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相关要求,罗江县再次开展行政审批精简工作。

      ——立足县情,创新准则。 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罗江县“敢破敢立”,在充分遵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勇于创新,提出了极具地方特色的行政审批清理原则。其中, 取消原则: 无法律依据的、市级部门取消的、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背现实管理需要的、针对性不强的、市场可以承担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保留原则: 涉及安全、稳定、环保的,通过事后监督、日常监管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保留; 调整原则: 原非许可的、明显不具审批性质的、市级部门调整的,予以调整为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 下放原则: 基层部门实质性审查的,采取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到基层行政机关组织审批; 合并原则: 同一行政审批事项的不同阶段和环节,予以合并; 中止原则: 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受理过的,予以中止。

      ——科学精简,成果显著。 按照行政审批精简基本原则,罗江县建立了“行政审批联合会审制度”,形成“部门自查清理—审改小组联合会审—部门复核修正—政府审议确认”的规范流程,核心是由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县发改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会审阶段,打破“一锅端”常规,历时近2个月,集中对部门意见进行逐个审核,反复论证,有效杜绝盲目决断、无理精简,确保精简结果的科学性、统一性和合法性。2013年,全县共中止行政审批项目29项,取消6项,调整3项,精简率达15.07%;中止公共服务项目24项,取消5项,合并5项,精简率为14.2%。

      ——以监代审,转变职能。 简政放权是转变政府职能,并非放弃政府职能,改革要怀“壮士断腕”之心,监管必备“策无遗算”之力。针对取消、调整、中止的行政审批项目,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后续监管途径,提出了“四要准则”:要继续加大部门职能监管,要不断完善政府法制监管,要深入推进人大、政协民主监管,要合理吸纳社会舆论监管,初步实现了“以监代审”的职能转变。